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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燃爆事故

发稿时间:2015-09-18[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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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7时32分,兰州大学医学校区南校区院内,发生一起气体爆燃事故。因受伤人员分散在兰大第一医院、康复医院及人民医院等医院救治,经核实,共有31人受轻伤,目前还有28人留院观察(其中兰大医学院学生23人,外校来访学生1人,军区四所1人,施工单位3人,均为男性)。

事故发生后,120救护车于7时38分赶到事故现场,7时54分,110赶到现场,7时57分,市消防支队东岗、广场中队4台消防车40名官兵赶到现场,第一时间开展了人员救治、组织疏散、消防灭火等应急救援工作。

现场通过昆仑燃气公司切断天然气和公安消防稀释、灭火等措施,泄漏危险与明火于10时20分得到完全控制。甘肃省安监局、兰州市政府、市公安消防、安监、建设、行业办及城关区政府有关负责人也先后赶赴现场组织处置。

20日9时12分,市安委会、市安监局负责人现场主持召开应急救援工作部署会议,成立了由城关区政府负责人牵头,安监、建设、公安、消防、行业办、兰州大学及甘肃第九建设集团公司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应急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受伤人员核实及救治、周边波及区域情况核实等工作,并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原因及责任调查工作。

20日9时57分,应急指挥部召开媒体现场通报会,向各媒体通报了事故初步情况及应急工作进展情况。兰州大学成立辅导组,负责受伤人员的救治相关事项及心理辅导等工作。昆仑燃气公司对周边燃气管网安全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并对泄漏点实施封堵,计划于下午18时恢复对周边天然气用户的正常供气。事故调查工作目前正在进行,相关责任人已被控制。

经调查,事故起因是兰州大学后勤处为开通兰州大学医学校区南校区院内消防通道,对院内的兰大附小小二楼实施拆除工作,拆除工程施工方为甘肃省第九建设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兰大项目部。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便实施了拆除作业。

7月19日下午14时,兰大项目部现场施工人员闻到气体异味,施工现场负责人何文堂将此情况分别电话向兰大后勤管理处韩勇志及兰大附小副校长吴轶进行了汇报,但2人均未到现场核查,也未采取任何措施。兰大项目部施工人员继续实施清理垃圾作业,直至7月20日早7时32分发生爆燃事故。

事故原因系施工方在实施拆除作业过程中,损坏了已被封堵的人工煤气时代的DN80钢质输气管道,造成天然气泄漏,导致爆燃。兰州大学与甘肃省第九建设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实施拆除工程,发现气体异味后,在长达17个小时内两单位相关人员又未采取任何措施,最终导致了该起爆燃事故的发生。

兰州市表示,下一步将做好受伤人员的留院治疗工作。截至目前,留院治疗的28人已得到妥善治疗,情绪稳定,绝大多数于7月20日下午18时前出院,在兰大辅导组全面照顾基础上,抽调街道、社区工作人员采取一对一的形式,对伤者及家属进行安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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